2010年,笔者去韩国首尔的梨花女子大学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时,听到几位与会西方教授,颇不以为然地提到当时正流行于韩国的 “follower boys”(花样美男)。想不到,几年下来,如今,这种现象在亚洲许多国家已是“遍地开花”。
然而,“花样美男”只是亚洲独有吗?自然不是。
争论
素来以“保守派”闻名的哈佛大学教授哈维·曼斯菲尔德(Harvey Mansfield),眼见西方世界“阴柔”之风日盛,早在2006年便著书《男子气》(Manliness),纵论西方历史“真男人”文化,试图重振阳刚之风。哈维教授坚持传统的性别角色,认为当今“中性社会”(gender neutral society)有诸多问题,重振“男子气”或可成为解决之道。当然,他所倡导的“男子气”,主要侧重于行事作风等内在方面。他提到,“真男人”面临危机当满怀信心,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在他看来,“真男人”的核心是“果断”——“为人处事,即使并不全面了解所处情况,依然要果断做出抉择”。
哈维教授投身政治学多年,对马基雅维利等“不择手段真人杰”的主张颇有研究,提出重拾“男子气”,也是常理。此前他反对同性婚姻等方面的言论,亦曾引起轩然大波。此书一出,更是舆论大哗,赞同者有之,但质疑、批判之声尤多。不过,哈维教授的一句话可谓切中要害,“如果哈佛的自由和保守势力势均力敌,那我想,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做个保守派了。”这话确有深意,提倡“阳刚”,并非要捍卫或者复辟“男权社会”,而是对“阴柔泛滥”之风的矫正。
也许,哈维教授言论遭人(主要是女权主义者和自由派)诟病的原因,实质并非在于重提“阳刚”,而是不该赋予某些品质以性别特征(或保留它们的性别特征)。以“果断”为例,另有两位哲学教授合著《所有闪耀的东西》(All Things Shining)一书,探讨今天人们应当设法重拾有信仰年代里的“果断”,却并不涉及性别问题,这便少了许多争议。那些传统上与男性相联系的好品质,今天如能够突破性别刻板,重新受到弘扬,那才是预期效果吧。
然而,自古以来,许多词汇或概念,是有着明显的性别属性和特征的。
英文有个词“sissy”——“娘娘腔”,是贬义,常与“同性恋”“胆小鬼”等词相关,一般用来形容那些不符合男性常规印象的男人或男孩,批评他们缺乏“勇气”“力量”“坚忍”等“男子汉”素质。此外,关注“本应”女性关注的“虚荣”之物,比如时尚、服饰、护肤护发产品之类,也被看作是“娘娘腔”。自20世纪初以来,“娘娘腔”一词,在美式足球以及其他对抗激烈的体育比赛中常被用作攻击对方的称呼。在英美中小学中,也被广泛用作侮辱语,涵盖极广:认真学习而不是打闹玩笑、穿着体面而不是邋里邋遢,都可能被骂做“娘娘腔”。
英语中有句话,“Boys will be boys”(男孩儿总归是男孩儿)。在马克·吐温的儿童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整日淘气、四处冒险的汤姆,可谓真正的“野小子”,或曰“真男孩儿”。一天,他看到个衣着光鲜的男孩儿。又不是礼拜天,这家伙竟然穿得如此齐整,“帽子式样好看,崭新的蓝上衣每个扣子都扣得好好儿的,下穿马裤,也是崭新的。他还穿着鞋子,这可才是周五呀。还有,他竟然还打着领结,是那种鲜亮的真丝领结。”这般不像男孩儿,怎能不令汤姆义愤填膺,于是,上前先是一番挑衅,随后,就把对方按在地上一顿老拳。
有意思的是,根据英文维基百科,“Sissy”这个词的委婉说法,在日文中对应的是“美少年”。
2017年,一本名为《娘娘腔!战后美国文学和文化中的女性化悖论》的书出版,一时颇为轰动。作者小哈里·托马斯指出,美国文学,特别是战后文学中,一直存在对于“女性化的男性”的正面描述,甚至赞颂。此种男性往往被以“怪诞化”形式展现——此词并非贬义。这些“怪诞化”的人物,常常引发读者“厌恶”与“痴迷”并存的复杂情感。此书研究的文学人物众多,仅举一个为人熟知的例子。系列小说《暮光之城》中,女主角贝拉同时被健硕、黝黑的印第安狼人雅各布和女性化的吸血鬼爱德华所爱慕,贝拉选择了爱德华——因为他够“柔美”。第一次在阳光下欣赏爱德华的身体,贝拉惊呆了:“他的皮肤闪耀着,像镶嵌了千万颗小钻石……他闪烁、苍白,如薰衣草般的眼睑微闭着。爱德华仿佛一尊完美的雕像,用神秘石材雕琢,如大理石一般光滑,像水晶一般灿烂。”
随着男性护肤品等一系列“美丽”产品的推出以及生产商的大力宣传,拥有无瑕肌肤,纤细身材,如爱德华一般的男性形象,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并推崇。原本专属于女性的“浓妆艳抹”,今日在一众男星的带领下,也大有走红的趋势。当然,这类形象自古有之,如今只能算作复苏——法国大革命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欧洲贵族已经在浓妆艳抹、精雕细琢了。当然,若说到痴迷于自己的美貌,便不得不提纳西索斯(Narcissus)——这是个美到每天都要盯着自己水中倒影看的男人;最后,他竟然跌落到湖中淹死了。
演变
从“男子气”做主导,到“女性化”逐渐流行,甚至成为主导,是个历史渐进过程。
在犹太经典《塔木德》中,有“感谢主,未把我创造为女人”这样的晨祷文。据说,古希腊圣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也有类似的言语。这显然是男权社会的代表思维。
然而,细心人可能会注意到,在《圣经》的《旧约》和《新约》中,神的模样已颇为不同。旧约之神,仿佛胡须飘飘、怒目圆睁的男人,而新约之神,则类似满面爱意、低眉顺眼的慈母。他们各自在人间的代表——摩西和耶稣,也截然相反:一个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一个是“人打你左脸,你便把右脸也给他”;充分体现出刚强与柔顺的反差。
哈维教授在书中列举了自希腊的荷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现代的齐柏林、海明威等许多思想家、作家阐述或赞颂“男子气”的内容。历史上,“女性化”的男人并不少见。在古希腊、罗马曾大量存在“女性化”的男性——更确切地说,是“美少年”,但男性仍然是普遍以“女性化”为耻的。据希腊历史学家普鲁塔克记载,一次,一位君主在大庭广众之下调笑一位“美少年”说,“你是不是该怀孕了?”这位“美少年”因被戏称为“女性”而非常愤恨,后来竟找个机会,把这位君主给杀了。
自然,古代文字中更多的还是对“男子气”的赞颂。荷马史诗中的英雄阿基里斯,可谓“男人中的男人”。在征战特洛伊之前,阿基里斯面临两个选择,庸庸碌碌度过漫长一生,或是短暂而辉煌度过一生,他选择后者——果断决绝。在战场上,主帅阿伽门农以势压人,夺了他心爱的女俘,他一气之下闭门不战——不畏权势。后来,他的好弟兄普特洛特克斯穿了他的铠甲去与敌人应战,被强敌赫克托尔杀死。阿基里斯听闻兄弟遭难,立即披挂上阵,杀了赫克托尔,为兄弟复仇——重情重义。他做的每件事,都充分真体现了“真男人”的性情。
与之相比,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便少了些“男子气”了——郁郁寡欢、行事游移不定,重任在肩,却满腹狐疑。难怪在好莱坞影片《最后的动作英雄》(Last Action Hero)中,痴迷动作片的小男孩会幻想,要威猛的施瓦辛格手持机枪来代替孱弱的丹麦王子,横扫丹麦不平事呢。
然而,不得不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社会愈加包容,也确实愈加“中性”——因此,至少在文艺批评家眼里,哈姆雷特便比阿基里斯更深刻。
自打中世纪以来,“开化了”的人们越来越喜欢“花样美男”了。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作品中,女性化的男人逐渐多起来,他们与希腊罗马时期肌肉发达的男性形象不同,与中世纪时干瘪、枯槁、线条粗砺的男性形象亦不同。比如,达·芬奇的画作中,男人,特别是年轻男性,常常呈现出女性化的样子。难怪在小说《达·芬奇密码》中,要把《最后的晚餐》中,坐在耶稣右边一位长相十分女性化的门徒解释为抹大拉的玛利亚呢。其他画家,如提香、拉斐尔等的画作中,也同样充斥着大量温婉的男性形象。当然,凡事总有例外,同时代的米开朗基罗就不同了,不仅专注描画、雕刻粗手大脚、筋肉虬结的男性形象,就连他创作的女性,比如《利比亚女先知》,也都是肌肉隆起,显得颇为孔武有力。
到了18世纪,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性别角色的区分进一步模糊了。其实,性别角色,本就是个“社会建构概念”,而不是生物学概念,因此,自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社会地位不再主要依靠“蛮力”来获得,当发达的大脑比发达的肌肉更显有效,“美男子”的形象和地位也在渐渐改变。
英语中有个词,macho,《韦氏词典》解作,“aggressively virile”(具有咄咄逼人阳刚之气的),换做个亲民的词,就是“纯爷们儿”。与之相比,“花样美男”,至少从样貌上看来,要亲和的多了。比如,在一本著名的十八世纪英国情色小说《范尼·希儿》(Fanny Hill)中,范尼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个典型的“花样美男”——唇红齿白,卷发披肩,“精致的面容、光滑的皮肤、丰满的肉体,隐藏、软化了他所有男性的力量”。在逃过一众野蛮、凶恶、粗俗不堪的男人的侵扰之后,遇上这样一个精致男人,范尼如何能不动心呢?莎士比亚名剧《暴风雨》中,少女米兰达初次见到美少年斐迪南,同样一见倾心——终日与粗毛野兽凯列班和须发皆白、满脸皱纹的父亲在一起,忽然见到如此美貌少年,怎能不心花怒放呢。那时,想必具有海明威笔下标配——雪茄、烈酒、大胡子的“硬汉”们,在米兰达眼里,与凯列班是一样丑陋吧。
到了浪漫主义时期,柔弱才子与或善良或蛇蝎的美女逐渐成为诗歌、故事的主体。比如,中世纪传说中的情圣唐璜,据说原本只是个好色的中年人,但是到了诗人拜伦笔下,就变成个在一众美貌阿姨、姐姐簇拥下的“美少年”了,审美转变颇为巨大。据说,在唐璜身上有许多少年拜伦的影子,相貌俊美,不谙世事,风流多情。日后拜伦走上“硬汉”路线,在学校中养熊,学习赤拳格斗,甚至只身前往希腊参加当地人民抗击土耳其的战斗,恐怕是对曾经的“美少年”形象的一种反叛吧。
说到“浪漫”(Romance)一词,在中国广为流传的浪漫故事,还是以“才子配佳人”居多;但是,在西方文化中,“浪漫”却原本是指英雄豪杰建功立业的故事,即便涉及爱情,也是勇士与美女之恋,而文弱书生,则不知被丢到什么角落去了——西方传统中,读书人往往是因沉迷书本知识而走火入魔、耽误了大好时光的形象。读书人,而能拥有爱情的,哈姆雷特要算较早的一个了,可惜,他没能把握。
在勃朗特姐妹的小说中,男人仍然是强壮、执拗,有时甚至粗暴,才有吸引力;而阴柔者,如《呼啸山庄》中的埃德加·林顿,则只能退居弱者地位。不过,勃朗特姐妹其实要算特例了,因为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基本上已经是“温柔”绅士与淑女的天下。“绅士”们在女性面前不再咄咄逼人,而是彬彬有礼,对女性呵护备至,甚至经常还会在女性面前显出自己无助的一面,反要在女人怀里寻得安抚。比如,狄更斯的半自传体小说《大卫·科波菲尔》中,严苛、阴险的大卫继父摩德斯通和高傲自大的斯提福兹都是会毁掉女人幸福的坏男人代表,而主角大卫,则是个柔弱的书生,先是和懵懂无知的“小媳妇”朵拉如小儿女过家家一般生活了几年,在朵拉去世后,又幸福地投入姐姐一般默默呵护他多年的艾尼斯的怀抱。
到了十九世纪末,王尔德等人掀起“唯美主义”运动之时,“花样美男”之风真可算达到高潮。在王尔德的著名剧作《莎乐美》中,原本在《新约》中以身披粗麻布、满脸乱胡须的苦行者形象示人的施洗者约翰,变成一个美到无以复加的“美少年”。一向认为无人能配得上其美貌的少女莎乐美,认为天下只有一个男人——约翰有资格爱她,但约翰却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最终,莎乐美央求老王希律砍了约翰的头,用托盘盛了献给她,这次,约翰“再也无法把头转开”,这下,莎乐美终于可以尽情地吻这位美少年美丽的红唇了。
20世纪初,英国作家劳伦斯已经在对男性缺乏阳刚之气的现象发出激烈抨击了。不过,劳伦斯实际是个长相颇为甜美,且因常年患病而显得相当柔弱的男人,大概正因如此,他才蓄起大胡须吧。
到了“硬汉小说”和“黑色电影”流行的年代,像汉弗莱·鲍嘉那样肤色黧黑、脸上遍布痘坑、皱纹的“糙汉”,无论在虚构还是在现实世界中,都成为受人青睐的对象——“真男人”算是暂时重新夺回自己的阵地。可惜,此等“糙汉”,如今大概只能在不入流的影片中施展些荒废的拳脚吧。
随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华丽摇滚(Glam Rock)的流行,“女性化”的男人形象,不但不再被排斥,反而成为一种时尚。前不久去世的英国摇滚乐手大卫·鲍伊便是在这场运动中走红的。
矫正
当然,文明社会本来就不应硬性规定何种形象才是“合适的”性别形象。本文既无意颂扬“纯爷们儿”的肱二头肌和胸大肌,也无意贬损“花样美男”的无暇嫩肤。审美的多元化,才正说明一个社会的健康性。只不过当“女性化”的男性形象太过盛行,做些矫正,想必也还有些必要。
其实,哈维教授也并非认为“男子气”便一切都好。他称自己只是宣扬适度的“男子气”,因为“男子气会促成伟大成就,也同样会酿成巨大灾难”,就像“处事决绝”,可以成就大英雄,也可能造就罪犯、恐怖分子。
说到最后,还是那句老话,“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与其谈论外貌,不如关注实质。“男子气”,自有其积极进取、敢于冒险、敢于担当的一面;但是,“中性化”,甚至“阴柔些”,那种包容、低调、温和的处事态度,也有其积极意义。不偏重一方,才是正理。
(作者:王伟滨,系河北科技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